一、招标条件
范县城区供水(供水管网改造及经营权转让)项目已由范政文【(略)】(略)号文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采购人为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编号:(略)
3、建设地点:(略)
4、项目估算总投资:(略)
5、资金来源:(略)
6、招标范围:(略)
7、经营权合作期限:(略)
8、存量资产情况及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内容(以实际建设为准):(略)
9、期满处置方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略)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信用:(略)
3.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略)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略)%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注:(略)
4、售价:(略)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4、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5、远程解密时间:(略)
6、温馨提醒:(略)
Code=H(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