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零散拆除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现采购一家监理公司为我局零散拆除项目提供监理服务,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指导等服务。
1、中标人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和沈阳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2、投标人应保持所配备的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监理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3、监理职责:
①、检查施工单位人员上岗工作情况,要求监理如实记录拆除单位上岗人员工作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并要求拆除单位负责人签字。甲方负责人进行抽检。
②、检查施工质量,要求监理按照甲方制定的拆除期限,监督指导拆除单位开展工作。监理单位每天进行巡视并记录,及时发现拆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拆除单位及时整改。
③、安全监理,检查拆除单位在拆除过程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督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巡检拆除过程中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核查拆除现场施工设备、整体脚手架等设施设备的相关手续,并有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检查拆除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监督拆除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④、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⑤、执行采购单位安排的其他监理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