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布的公告为准。
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项目内容及预算:(略)
总预算金额:(略)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3.2招标文件获取期限:(略)
3.3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登记、报备、告知。
后续请留意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是否有澄清修改公告。
4.投标及开标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4.3开标地点:(略)
4.4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其他补充事宜:
5.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等采购的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藏财采办【(略)】(略)号)等政策;
5.2、本项目各项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各潜在投标人可访问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
5.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前往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略)
6.采购人信息
6.1名称:(略)
6.2地址:(略)
6.3电话:(略)
7.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7.1名称:(略)
7.2地址:(略)
7.3项目负责人:(略)
7.4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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