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乌江镇枫坪滩头堆砂场项目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经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立项批复同意,吉水县乌江镇枫坪滩头堆砂场项目现已具备选取承建单位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吉水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
吉水县乌江镇枫坪滩头堆砂场项目
三、工程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乌江镇滩头
四、工程概况:
本工程主要包括进场公路建设、场地平整、输电线路及变压器、供水设施建设、计重设施建设、消防设施建设、环保设备、临时管理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等,规划用地面积约(略)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略)
六、标段划分:(略)
七、工程总造价:(略)
八、建设范围:(略)
九、质量要求:(略)
十、工期:(略)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略)
十二、获得选取承建单位公告方式: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选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选取公告等资料,并按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面”方式的有关要求进行选取。本项目选取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①本项目实行建造师现场签到,在截止开标前到达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签到,建造师须携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时签到或未按要求携带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其余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②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持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略)〕(略)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量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转账凭证放入电子选取承建单位文件中(提供的证照为扫描件)。
拟投入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的有效社保证明放入审查资料中,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选取前6个月,不含选取当月)社保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提供虚假社保证明的经核实,没收保证金并通报处罚。
十四、选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潜在承建单位,潜在承建单位不需要到场参加选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二)在选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选取环节。如潜在承建单位未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承建单位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选取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潜在承建单位对本次选取过程和选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略)
(六)潜在承建单位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潜在承建单位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略)
十五、选取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十六、选取办法及程序: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略).(略)元,设定下浮系数0.(略),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为:(略)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对潜在承建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如有效投标单位数量超过(略)家的,随机编号在(略)之外的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抽取。建设单位从随机编号为1至(略)的投标单位中随机选取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选取候选人。项目建设单位随机选取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选取候选人,再由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选取候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潜在承建单位中随机选取承建单位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三)现场宣布预选取承建单位。
十七、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略)〕7号)规定,潜在承建单位不得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一经查实,不得列为预选取承建单位(信用信息作为潜在承建单位资格审查条件,潜在承建单位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选取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十八、随机选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项目建设单位向预选取承建单位发出《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承建单位可以提供现金、银行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略)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
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一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
按工程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略)
二十二、参加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本选取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
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的金额;大写:(略)
保证金交纳时间和形式:(略)
汇出账户要求:(略)
开户银行:(略)
账户名:(略)
账号:(略)
二十四、其它需说明事项: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不接收现金缴款单,不接受从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选取截止日期(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4.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各行业有关规定处理。
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建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元/日历天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项目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6.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承建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承建单位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对选取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7.本项目打桩及基础工程已完工,后续将由中标人按财政评审清单价格向前期负责该打桩及基础工程施工的单位(或施工人)支付相应工程费用。
8.本工程选取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二十五、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
项目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2.投诉受理
潜在承建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潜在承建单位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略)
投诉受理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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