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略)窗口办理,联系电话:(略)
http:(略)
2.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询价不收取询价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如为货物采购)。
5.供应商成交后打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与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的电子响应文件一并送至采购人。
6.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包,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3个采购包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采购包1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的第一名,则该供应商在采购包2及之后各包作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处理,开标、评标、定标顺序以采购包1至采购包3顺序依次进行。不因前面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成交候选人结果。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8.付款方式:(略)
9.因本项目属于国家农业部及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专项应急实施计划,若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采购人会依法上报监管部门建议予以1-2年不得参与滨海县境内所有采购活动并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给予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并赔偿采购人本项目供应商中标金额的(略)%,且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