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关于长清区万德街道办事处程庄村五峰路北的不动产五处及其占用的院落范围内的土地和万五路北的不动产四处及其占用的院落范围内的土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
拍卖标的:(略)
该标的房产价格确定方式为委托评估,估价报告编号:(略)
评估价:(略)
本次拍卖依据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略))鲁(略)执恢(略)-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清区万德街道办事处程庄村五峰路北的不动产五处及其占用的院落范围内的土地和万五路北的不动产四处及其占用的院落范围内的土地。
房屋所有权人: | 杨连民 |
房屋坐落: | 济南市长清区万德街道程庄村万归路北 |
实测幢号 | 原幢号 | 结构 | 层高m | 层数 | 实测面积㎡ | 证载面积㎡ | 现用途 | 房屋基本现状 | 备注 |
(1) | 1 | 砖混 | 3.1 | 1 | (略).(略) | (略).(略) | 门卫 | 外墙瓷砖,铝合金门窗,铁艺防盗网。维护状况良好 | 原证载幢1,实测幢号(1)。证载面积小于实则面积,按实测面积记载 |
(2) | 2 | 简易 | 3.(略) | 1 | (略).(略) | (略).(略) | 车间 | 墙体部分砖墙,大部分为彩钢板,屋面为钢架支撑,顶面为彩钢板。维护状况一般 | 原证载幢2,实测幢号(2),超出原证载幢2、幢3部分为无证房屋 |
3 | 3.(略) | 1 | (略).(略) | 原证载幢3,实测幢号(2),超出原证载幢2、幢3部分为无证房屋 |
(4) | 4 | 砖混 | 6.6 | 2 | (略).(略) | (略).(略) | 居住 | 外墙瓷砖,铝合金门窗,铁艺防盗网,坡屋面、挂瓦。维护状况良好 | 原证载幢4,实测幢号(4)。证载面积小于实则面积,按实测面积记载 |
(6) | 5 | 钢 | 车间整体高度在(略)-(略)米 | 1 | (略).(略) | (略).(略) | 厂房 | 厂房内部相互通连。墙体部分砖墙,部分为彩钢板,内有工字钢支撑,屋面为钢架支撑,顶面多为彩钢板,局部有透光阳光板,开气窗。维护状况一般 | 原证载幢5、幢6、幢7、幢8、幢9在原址翻建扩建后,不能见其原貌,现为实测幢(5)、幢(6)、幢(7),彼此联成一体,且无法分隔。其中超出国用((略))字第(略)号、长清国用((略))字第(略)号、长清国用((略))字第(略)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外的为无证房屋,仅计算建筑价值 |
6 | 1 | (略).(略) |
7 | 1 | (略).(略) |
(7) | 8 | 钢 | 1 | (略).(略) | (略).(略) |
9 | 1 | (略).(略) |
(5) | / | 钢 | 6-9 | 1 | (略).(略) | / |
(3) | / | 砖混 | 2.7 | 1 | (略).(略) | / | 厕所 | 部分瓷砖外墙,墙面涂料,蹲便器等。维护状况一般 | 无证房屋 |
(8) | / | 简易 | / | 1 | (略).(略) | / | 厂棚 | 彩钢板顶,钢架支撑。维护状况一般 | 无证附属房/物 |
(9) | / | 简易 | / | 1 | (略).(略) | / | 厂棚 | 彩钢板顶,借墙搭建。维护状况一般 | 无证附属房/物 |
((略)) | / | 简易 | / | 1 | (略).(略) | / | 厂棚 | 彩钢板顶,钢架支撑。维护状况一般 | 无证附属房/物。该幢占地中部分位于长清国用((略))字第(略)号土地证内 |
((略)) | / | 简易 | 3 | 1 | (略).(略) | / | 未进入 | 砖墙,彩钢顶。维护状况一般 |
((略)) | / | 简易 | 3 | 1 | (略).(略) | / |
2. 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项 目 | 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
宗地位置 | 济南市长清区万德街道办事处程庄村万归路北 |
土地使用人 | 杨连民 |
土地证号 | 长清国用(略)字第(略)号 | 长清国用(略)字第(略)号 | 长清国用(略)字第(略)号 |
四至 | 北至:(略) 东至:(略) 南至:(略) 西至:(略) | 北至:(略) 东至:(略) 南至:(略) 西至:(略) | 北至:(略) 东至:(略) 南至:(略) 西至:(略)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略).(略)㎡ | (略).(略)㎡ | (略).(略)㎡ |
面积合计(略).(略)㎡ |
地形 | 所在宗地土地形状呈较规则的平行四边形,较为方正 | 所在宗地土地形状呈较规则的平行四边形,较为方正 | 所在宗地土地形状呈不规则形状 |
地势 | 所在宗地北高南低 |
地质 | 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较好,无不良地质现象 |
土地级别 | 万德街道,建制镇2级地外 |
开发程度 | 宗地红线外五通一平:(略) 宗地内四通一平:(略) |
实际利用状况 | 工业 |
备注 | 三宗土地相邻且共同使用 |
本次拍卖标的现有案外人占有使用,其他详情见评估报告。能否办理过户请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三、咨询、展示标的的时间与方式:(略)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法院竞拍房纳入限购政策范围内,竞买方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为自然人),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资料,及时向房产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最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买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成交裁定书。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5、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物。
六、其他相关条件: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具体规定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为准,请自行查阅。
2.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房产的过户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被执行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买受人应自行了解水、电、暖、燃气、物业等实际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被执行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标的物成交后五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万德不动产九处拍卖余款”。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案件、标的咨询电话:(略)
(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淘宝技术咨询:(略)
联系地址:(略)
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