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出租标的有房产证(与其他房产在一个房产证上),由于房产证无分户面积,本公告披露出租面积为测绘公司实地测量,租赁期间涉及与房产面积有关的费用按公告实测房产面积为依据计算。标的房产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成交后,不因面积变化等调整租赁价格及服务费。 2、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勘验:(略) 4、本次房产出租竞价方式为“网络一次报价”: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竞价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络报价,报价时间未结束前,可重新进行报价,所有意向承租方以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两个或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最终报价相同情况下,最先报价者的报价为成交价),原承租方参与竞价的按照“特别告知”第5条执行;(2)报价结果及成交价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 5、本次出租房产有原承租方,原承租方不放弃优先租赁权,原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招租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原承租方行权方式如下:(略) 6、本次出租房产不允许经营餐饮、娱乐场所、洗浴中心、仓储运输单位、养老院;承租方经营项目以服务周边学校和师生为主,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师生和家长交通秩序;不得影响草原文化交流中心项目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如有违反上述内容,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且不退还承租方押金。 7、承租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服务周边学校和师生经营项目(报名时需出具承诺书);如承租方从事经营活动与公告出租用途不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房屋租赁期内如遇取暖期室内温度较低情况,承租方自行联系热力公司,出租方不对室内温度较低所引发的情况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略)、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