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一月份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可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1.(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略)
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与等级:(略)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参考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略)〕(略)号”规定),符合以下情形①-⑤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满足要求的,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略)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与等级:(略)
(高校设计单位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参考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略)〕(略)号”规定),符合以下情形①-⑤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满足要求的,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略)%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
以上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编制在响应文件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