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诚信档案”规定注册并在线打印带可查询二维码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签字。
若供应商在投标时仅提供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供应商在成交后,需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在资格审查环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本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本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五)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略)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略)aa2b0d(略)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略)-(略)。
(六)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七)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