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晋公资交告字〔(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略)年(略)月(略)日组织晋州市〔(略)〕(略)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米) | 建筑密度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略)〕(略)号 | 位于兴企街东、纬四路南、纬五路北(晋州经济开发区) | (略).(略) | 二类工业用地 | 1.3≤容积率≤3.0 | ≤(略) | 依据《河北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 (略) | (略).(略) | (略).(略) | (略) |
备注:(略) |
注:(略)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4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到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应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之前,到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文件的,并经审查,完全具备申请条件的,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略)
2、拍卖地点:(略)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略)
2、联系电话:(略)
3、联系人:(略)
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略)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