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凤裕路(科林路-凤华路)市政工程Ⅰ标段项目砂石材料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本次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价人须知
1.1、工程名称:(略)
1.2、工程建设地点:(略)
1.3、采购范围:(略)
1.4、供货期:(略)
1.5、质量要求:(略)
1.6、报价人资质:(略)
1.7、报价方式:(略)
1.8、询价采购控制价:(略)
1.9、询价文件获取:(略)
平台网址:(略)
询价文件发布时间:(略)
报名时间:(略)
1.(略)报价时间截止时间:(略)
1.(略)开标时间:(略)
1.(略)报价货币 :(略)
1.(略)定标方式:(略)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1份,密封封装)
2.1报价函(附件一)
2.2砂石材料采购报价清单(附件二)
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2.4保密承诺书(附件四)
2.5廉洁承诺书(附件五)
2.6材料质量保证措施(附件六,自行编制)
2.7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七)
2.8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略)
三、付款方式:
3.1期中进度款支付
(1)供货量单申报及审批
①乙方(供货方)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甲方(采购方)要求,在当月5日前向甲方申报上月1日至(略)日(最后一个日历日)期间双方确认的供货量单,并附相关报告与资料。若逾期提交,则当月不得再次申请,需在次月 5 日前一并提交上月与当月的审核及支付申请。
②乙方提交上月供货量单及资料后,甲方在收齐资料后(略)天内完成审核,审核期间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指派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或商务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实及提供有关资料。
③乙方如对审核的供货量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核实结果后2 日内书面提出并附证据,甲方收到书面异议后 (略) 天内再次全面核实。因异议审核导致进度款付款时间延长,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要求人员逾期出席或乙方逾期提供资料,则甲方有权暂停审核上月供货量单、支付上月进度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且乙方当月不得再次申请,需在次月5 日前一并提交上月与当月的审核及支付申请。
④双方对已供货量单不持有异议,则签认乙供货量单。
(2)进度款申报及审批
①乙方根据甲方审核的供货量单,申报进度款资料,若乙方提交的进度款申请资料与双方确定的工程量结果不一致,则乙方需要进行调整。
②甲方收到乙方根据双方确定供货量编制的进度款付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的(略)天内完成审核,期间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指派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或商务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实及提供有关资料。
③双方对进度款金额不持异议,则签署进度款支付资料。
(3)进度款支付
在甲方对前述付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并收到乙方有效、足额的合格发票后(略)天内支付上个月供货量应付价款的(略)%。
3.2工程完工进度款支付
供货两单申报及审批
①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完成在甲方本项目【指整个凤裕路(科林路-凤华路)市政工程Ⅰ标段项目】所有砂石材料供货后,乙方向甲方申请结算,并附相关报告与资料,否则承包人有权暂停审核。
①乙方提交结算后,甲方在收齐资料后(略)天内完成审核,审核期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指派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或商务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实及提供有关资料。
②若乙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或其他甲方要求人员逾期出席或乙方逾期提供资料,则甲方有权暂停审核供货款支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③乙方如对审核的供货量单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核实结果后 2 日内书面提出并附证据,甲方收到书面异议后 (略) 天内再次全面核实。因异议审核导致进度款付款时间延长,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④双方对已供货量单不持异议,则签订计量资料。
(2)进度款申报及审批
①乙方根据甲方审核的供货量单,申报进度款资料,若乙方已提交的进度款申请资料与双方确定的供货量单结果不一致,则乙方需要重新调整。
②甲方收到乙方根据双方确定的供货量单结果编制的进度款付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的(略)天内完成审核,期间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指派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商务负责人进行现场审核及提供有关资料。
③双方对供货款金额不持异议,则签署进度款支付资料。
(3)进度款支付
在甲方对前述付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足额的合格发票后(略)天内支付最多支付至本合同暂定额的 (略)% (含之前全部付款)后停止支付。
若乙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或其他加甲方要求人员逾期出席或乙方逾期提供资料,则甲方有权暂停审核支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3结算款支付
(1)结算及付款申请
①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在甲方负责的本项目【指整个凤裕路(科林路-凤华路)市政工程Ⅰ标段项目】全部完工且通过竣工验收,甲方与发包人的结算书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核合格/甲方与发包人的结算书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单位或经发包人审查合格并签字盖章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并附相关报告与资料。
结算审核
①乙方提交结算书后,甲方在收齐资料后(略)天内完成审核,审核期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指派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或商务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实及提供有关资料。
②若乙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或其他甲方要求人员逾期出席或乙方逾期提供资料,则甲方有权暂停审核工程款支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③双方对乙方送审材料不持异议的,则甲方出具结算审核意见。
结算款支付
①甲方对前述供货款结算及付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并收到乙方合法有效、足额的合格发票后(略)天内支付至结算额的(略)%。
3.4质保金支付
本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的3%,在项目【凤裕路(科林路-凤华路)市政工程Ⅰ标段项目骏工】验收满二年,发包人与甲方结算经批复或经双方签字盖章满二年且甲乙双方完成结算满二年后,扣除应扣除部分,乙方按照本合同及甲方要求提交支付申请及相关资料,经审核无误后,并收到合法有效、足额的合格发票后(略)天内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
3.5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3.6其他约定
结算前的工程量及款项的确认仅作为过程中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不作为结算时工程量确认的依据。
(2)逾期支付利息
①免息宽限期:(略)
②利息计付条件:(略)
③利率执行:(略)
④争议处理:(略)
四、联络方式:
4.1采购人:(略)
项目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4.2收件联系人:(略)
收件地址:(略)
询价人:(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