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资质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资质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2设计资质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 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4.2如投标人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4.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并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4.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略) 年 4 月至 (略) 年 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5.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问题。 5.4目前未被佛山市各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5目前未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6.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i]要求(如有) ?投标人在近 5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初步设计批复)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设计费为 (略)万元 或以上的 水利类似 工程设计业绩。 注:(略) (1)若为独立中标的单项合同项目,所提供的设计业绩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2)若为联合体中标的单项合同项目,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单独承担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的,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投标人子公司的设计业绩的不予认可。 2.水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认可须提供的证明材料:(略) 3.水利设计类似工程仅限以下合同类型:(略) 4.水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工程包含以下任何一个或多个内容:(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