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海南明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海口邮件处理中心北侧土地出租项目(二次)房屋土地出租项目对外出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前来参加投标报价。
一、招租内容
序号 | 招租内容 | 海口邮件处理中心北侧土地出租 |
1 | 出租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安路1号 |
2 | 出租面积 | (略).2㎡ |
3 | 最低租金 | 含税单价3.(略)元/月/㎡,月租金底价(略).(略)元 |
4 | 出租期限 | 2年(含半个月免租期),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续租权。 |
5 | 租金递增 | 以招租报价为起点,次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6 | 租赁用途 | 本标的物租赁用途仅限于经营停车场。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且不得从事任何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经营行为。承租方经营停车场需自行办理相关行业许可手续。 |
7 | 付款方式 | 押金为1个月租金(按最后一年租金标准支付1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8 | 备注 | (1)该土地为案涉土地,存在与原承租人的未决诉讼。 (2)本项目按现状出租,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略) (3)最低招租限价为(略).(略)万元,供应商报价如低于最低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
二、供应商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经营经验、信誉好且无不良记录的单位(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如为单位,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略)
6.意向承租方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租活动(评标阶段,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查询)。
8.意向承租方需承诺不得相互串通围标、串标。一经发现,将取消竞租资格,并扣除其全部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手段转让、全部转租给他人经营(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略)
2、方式(线上获取):
(1)报价供应商通过邮箱发送《邮件主题:(略)
(2)获取招租文件时需递交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③报名登记表。
(3)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电子版招租文件;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略)
(4)招租文件每套售价:(略)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五、开标
(1)开标时间:(略)
(2)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