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略) 3.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C级或以上。(根据(略)年5月(略)日印发的《关于自觉维护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应自觉更新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的登记资料,如因不及时更新资料导致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诚信等级显示“暂无数据”的,视为投标单位不满足诚信要求。)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和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4个,其中勘察单位只允许1家单位,设计单位只允许1家单位,施工单位允许2家单位。其中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不存在被暂扣或吊销等情形,联合体各方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级或以上。 6.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山市)-“服务指南”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