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略)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略)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若供应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以上)公安机关备案。(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服务所在地注册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承诺函:(略)
2.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1.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可至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按《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略)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8)“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略)-(略)。
3.投标文件的解密:(略)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