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为院内、病房日常零星维修及单项十万元以下小型工程服务单位采购。服务内容包括南京脑科医院两院区水、电、暖通、市政、绿化、装饰、家具等设施日常维护、检修、维修等,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分包,一个供应商可以响应一个或多个包,但是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分包;
分包一:(略)
分包二:(略)
承包方式:(略)
质量标准:(略)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包2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同时提供:(略)
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第一部分):(略)
5.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第二部分):(略)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第一部分):(略)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第二部分):(略)
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正本中应为原件)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同时提供:(略)
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第一部分):(略)
5.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第二部分):(略)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第一部分):(略)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第二部分):(略)
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正本中应为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一)、集中勘察现场或答疑:(略)
踏勘时间为:(略)
联系人:(略)
(二)本项目公告媒体:(略)
(三)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略)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受理台1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略)
(四)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府采购文件;
(五)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