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转让标的为不动产的整体转让,不动产权利系盐城市大丰区兴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可电话预约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单位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三、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受让后,受让方经营项目不得影响整个市场的整体环境,不得违法经营。 四、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五、转让资产为登记的房产建筑面积(略).(略)㎡、土地使用面积(略).(略)㎡商业用途的不动产,详见资产明细清单。坐落于市区疏港路北侧上川钢材市场(略)幢(略)室。房屋竣工时间约(略)年;现状为空置,转让前电费、物业费由转让方承担,转让后受让方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等费用,通水需受让方自行配套。受让方按现状接受转让的资产,不得以资产的任何理由向转让方主张违约或损失。转让方对转让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六、转让标的不动产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差异,以最终登记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格,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七、受让人自行负责不动产证的转移登记,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成转移登记的法律责任; 八、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或标的物灭失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