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整(延期时拍卖会时间报名时告知),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功能
单价(元/月/㎡)
招租底价
(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产权
情况
1
南塘街北入口改造工程(鹿城区锦绣路(略)号)2-5层
(略).(略)
文化设施用房
(略)
5
无
二、承租人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为自然人的,须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略)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中心指定账号,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前三年不变,从第四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
4、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略)%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时间在报名时告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略)
咨询、报名地点:(略)
资产展示地址:(略)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略)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略)
温州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略)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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