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略)
所在地:(略)
债权总额:(略)
债权情况
青岛永新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略),(略).(略)万元,截至(略)年(略)月4日,利息合计(略),(略).(略)万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合计9,(略).(略)万元,债权总额合计(略),(略).7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之一为青岛永新华名下位于青岛平度市面积合计(略),(略).(略)㎡在建工程(包括:(略)
债务企业概况
青岛永新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略)
保证人概况
永新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略)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之一为青岛永新华名下位于青岛平度市面积合计(略),(略).(略)㎡在建工程(包括:(略)
抵押物之二为青岛海沃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永新国际金融中心T2楼”面积合计(略),(略).(略)㎡的不动产(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略),(略).4㎡),为第二顺位抵押。抵押物建成于(略)年,地上共(略)层(第(略)层为避难层)、地下共4层,其中地上已全部作为本债权的抵押物,地下1-4层无产权证,其中地下1层规划为餐饮配套,尚未投入使用;地下2-4层规划为车位,约(略)多个车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抵押物建筑外墙为玻璃幕墙,入户门为电动旋转玻璃门。公共部分已装修,理石地砖地面,墙面部分贴理石,顶棚部分石膏板吊顶,其余刷乳胶漆,未出租的非公共部分是毛坯状态,2个混凝土楼梯,6个客用电梯,建筑内中央空调,消防喷淋、烟感、监控、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
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该案暂未进入执行程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略)
交易条件:(略)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略)年(略)月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略)年(略)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