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房屋土地出租利用拍卖公告受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对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房屋、土地出租利用项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位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辅道(略)号(略)工厂房地产5年租赁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略)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出租建筑面积(㎡) | 租赁方式 | 租赁期限 | 第一年租金人民币(元) | 第二年租金人民币(元) | 第三年租金人民币(元) | 第四年租金人民币(元) | 第五年租金人民币(元) | 起拍价人民币(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 | 增价幅度人民币(元) |
1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辅道(略)号(略)工厂房地产 |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乌昌辅道(略)号 | (略).(略) | 整体出租 | 5年 | (略),(略).(略) | (略),(略).(略) | (略),(略).(略) | (略),(略).(略) | (略),(略).(略) | 4,(略),(略).(略) | (略),(略).(略) | (略).(略) |
二、拍卖公告发布拍卖公告于(略)年(略)月3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injiang.gov.cn发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及补充公告。三、竞买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2、接受拍卖文件中的相关约定和条件。四、报名登记及拍卖文件获取(一)意向竞买人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意向竞买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原件、复印件:1、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1、公告及报名时间:(略)2、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地点:(略)(三)保证金到账时间:(略)五、其他事项(一)出租方集中开展一次现场标的物考察,特殊情况下经出租方同意后,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进行现场标的物考察;标的物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竞买人在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登记。意向竞买人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租赁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租赁公告之内容,且依据其考察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承租,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为由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在租赁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确定,本次租赁具体条件以拍卖文件和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时间为准。租金支付方式:(略)(三)买受人须在拍卖结果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署后(略)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人指定账户支付第一年租金及竞拍增价租金等费用,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总额的(略)%作为租赁保证金。拍卖佣金可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据实结算。(四)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相关政策对标的交付使用等方面的影响,了解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及经营许可范围,了解掌握拟从事经营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若因不了解租赁权标的物房屋、土地性质等情况而造成无法经营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五)租赁标的物不得用于娱乐性场所,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开展任何影响出租方形象的活动,严禁以出租方的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冠名宣传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六)出租方仅向承租方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票据。(七)出租方此次租赁房屋原为军产,房屋竣工消防验收时为军队内部自行验收,若租赁方需要办理房屋消防安全手续的,由租赁方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出租方予以协助。 (八)出租方此次租赁房屋及院落内涉及停车费等收费项目的,需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九)《资产租赁合同》作为拍卖文件一部分,主要条款不予调整变更。六、拍卖时间及地点(一)拍卖展示期:(略)(二)拍卖会时间:(略)(三)拍卖会地点:(略)七、联系方式委托人:(略)交易平台:(略)拍卖地址:(略)
拍卖人:(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新疆新天地拍卖有限公司(略)年(略)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