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略) 2.人员要求:(略) 3.信誉要求:(略) 3.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 3.2依据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略)日内。 4.财务要求:(略) 5.其他要求:(略)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时间:(略) 5.2投标人承诺自(略)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5.3投标人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5.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5.5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