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4要求,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略)
2、增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略).8中招标代理费描述,与招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不论该项费用是否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都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修改合同部分,第一章合同协议书第七条承诺,4、承包人承诺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涂料和胶粘剂。
4、修改合同第三章专用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致7.3.1内容一致。
5、修改合同第三章专用条款中,分包的约定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致1.(略)内容一致。
6、修改合同第三章专用条款中(略).2.1 预付款的支付,2、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略)](略)号等文件,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的(略)%,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的规定支付,具体根据省、市、区行政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7、增加合同第三章专用条款中(略).2(4)根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意见》( 江宁政发[(略)](略)号)和甲方审计管理规定配合甲方完成工程项目的审计。竣工结算审计结束的时间以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8、修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