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略)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略)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略) 注:(略)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企业单位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单位负责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9.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略)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招标人针对本项目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提供该许可证的有效复印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