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
2、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以U盘形式提供,随正本密封,文件格式包含.doc/.docx格式),共肆份。邮寄或现场提交均可。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4、线下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应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线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5、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线下联系电话:(略)
线下递交文件地点:(略)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 (略)号);
((略))《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八)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略)〕(略) 号)和《陕西 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平台(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