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专项清积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项目预算金额:(略)
5.采购需求:(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递交资料:(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支持**企业发展政策;
(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
(6)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7)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
(8)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
(9)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略))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2.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略)〕(略)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略)
4.本项目评审办法:(略)
5.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略)
6.本次磋商请供应商派代表按时参会。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方 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方 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