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大数据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略)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略)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略)1.4 招标人:(略)1.5 项目业主:(略)1.6 资金来源:(略)1.7 项目出资比例:(略)1.8 资金落实情况:(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略)2.2 招标项目编号:(略)2.3 标段划分:(略)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略)2.5 招标项目地点:(略)2.6 招标项目规模:(略)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略)2.8 服务期限:(略)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业务范围包括系统开发、测试、部署、维护以及支持运行环境的软硬件采购与安装等。管理平台中包含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工程造价数据,按照项目规划及可研、初步设计、招标采购、项目实施、竣工结算等阶段整理数据类型(估算价、概算价、预算价、合同价、结算价、设备及材料采购价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编制《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数据标准》,并将标准嵌入管理平台中,规范历史数据及新项目数据。(2)对历史数据进行收集、清洗、加工,按照数据标准整理、归纳、录入,形成管理平台的基础数据源。(3)建立各类造价数据分析模型,实现自动分析造价数据、指标。在分析指标的基础上,通过对建造参数(地质、工法、区域、设备系统参数等)的修改,预测相应参数下的造价指标。(4)管理平台生成的各类工程造价数据、指标,通过数据交互接口在甲方内部发布,并根据工作职责设定权限,实现面向特定对象的数据共享。(5)通过历史数据分析结果检验新项目概算、招标控制价、设备及材料采购价格的合理性。(6)在每个子系统中内嵌工程造价智能问答、检索与分析模块,支持用户通过自然语言对话方式快速获取结构化与非结构化造价数据,并依托大语言模型(LLM)与机器学习技术,实现对工程造价数据的深度挖掘、成本估算等核心功能。(7)管理平台应可以生成满足安徽省数据交易所数据确权标准的基础数据。(8)管理平台应为远期功能开发预留数据接口,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市属企业造价管理平台数据共享、供应链金融服务、材料(设备)线上询价等功能,此部分接口费用已包含在签约酬金中,后期不得再额外收费。(9)移动端(企业微信)应实现相应功能。((略))科技成果。((略))其他增值服务。2.(略) 项目类别:(略)2.(略) 合同估算价:(略)2.(略) 其他:(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略)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略)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略)3.1.5 信誉要求:(略)(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略)分的。3.1.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1投标人资质要求;(3)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3.1.2投标人业绩要求;(4)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且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5)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5信誉要求;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3.3 其他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略)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略)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略).1和(略).2。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略). 联系方式
(略).1 招标人招 标 人:(略)地址:(略)邮编:(略)联 系 人:(略)电话:(略)(略).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略)地址:(略)邮编:(略)联 系 人:(略)电话:(略)(略).3 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略)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略).4 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略)电子服务系统电话:(略)(略).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略)地址:(略)电话:(略)
(略). 其他事项说明
(略).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略).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略)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