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地址:
南京市中医院
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略)号、许家巷(略)号
二、售电合同期:
合同期一年,自(略)年1月1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三、比选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公司已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提供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售电公司注册生效的通知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公司已缴纳过履约保证金的保函(提供履约保函等有效证明材料),有效期须大于本项目合同期。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报名材料:
比选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公司已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提供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售电公司注册生效的通知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公司已缴纳过履约保证金的保函(提供履约保函等有效证明材料),有效期须大于本项目合同期
4、法人授权书、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受托人近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5、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含公告发布当天),截止时间为最后一天的(略):(略)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报名审核通过以后获取
七、比选文件接收信息:
1、比选文件接收地点:(略)
2、请比选人报名后及时按比选文件要求提前做好比选文件,比选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如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如因电话或短信漏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比选时间,其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事项:
供应商如对比选事项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部门:(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方式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