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县吉隆镇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吉隆县吉隆镇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采购需求:(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9时0 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投标人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略)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电子标书。(备注:(略)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略)
名称:(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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