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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药采中心字〔(略)〕(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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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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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作安排,请各盟市组织辖区内医药机构做好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品种(见附件)相关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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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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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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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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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数据填报采取线上直报方式,依托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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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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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药机构信息。医药机构需填报联系人、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信息,其中,医疗机构按要求上传经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等级评定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资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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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采购数据。医药机构应按照品种、规格等级,逐一填报近1年((略)年(略)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历史采购量、历史采购总金额以及(略)年下半年、(略)年上半年、(略)年下半年3个时间段的最后采购单价和采购月份等数据。同一品种有多个生产企业供应的,应逐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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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需求量。医药机构应结合历史使用情况、临床用药需求等因素,按照规格等级,准确填报未来1年每个品规的采购需求量,对于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低于历史采购量(略)%或增幅超过(略)%的,需在系统内填写原因说明,各级医保部门进行逐级审核。实际采购中药饮片明显高于集采品种选货规格等级的三级医疗机构,可在历史采购量(略)%的基础上适当减少报量或不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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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数据填报后,医药机构应从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医药机构采购数据填报承诺函》,由院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填报系统。各医药机构应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采购数据核对校准工作,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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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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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填报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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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审核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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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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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联盟地区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辖区内医药机构做好数据填报工作,要及时向新参加集采的医药机构发放账号,并做好集采政策解读,确保本地区报量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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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督促、如实报量。为避免因中药材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出现供应问题,同时引导医药机构据实、合理报量,第二批全国中药饮片联采拟对中选企业完成约定采购量后的供应责任作出调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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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负责、精准审核。医药机构报量与企业得分密切相关,请各联盟地区医保部门认真检查审核本辖区内医药机构填报数据,杜绝出现医药机构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符、虚报、上传信息缺少签字或盖章等情况,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扎实做好报量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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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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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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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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