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竹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新洲镇垃圾焚烧(热解)处理站设备采购已由竹溪县发展和 改革局以溪发改审批((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 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其他:(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交货地点:(略)
计划交货期:(略)
2.3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略)
3.6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 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 (CA) 、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 (CA) 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
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