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密封(在书脊处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机打或手写均可),逐页标注页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线上开评标时间一致;纸质投标文件可邮寄递交,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邮寄到代理机构。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略)〕(略)号);
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