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人民法庭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人民法庭(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行审投【(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沙河人民法庭配套工程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if !supportLists]2、[endif]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标段名称:(略) 2.3建设地点:赣榆区沙河镇横街村,镇北路北侧,工东路东侧; 2.4最高投标限价:(略)(略).(略)元,投标报价超过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2.5工期要求:(略)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 2.6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 2.7招标范围为:沙河人民法庭配套工程施工,包含室外附属、内装、外装、智能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在有效期的),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略) [if !supportLists](3)[endif]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备注:(略) [if !supportLists](2)[endif]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上述公共建筑不包含住宅楼、商住楼、公寓、宿舍、厂房及仓库等建筑。 (5)类似工程指新建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略))(略) 号文、苏建招函〔(略)〕(略) 号、连建管函[(略)](略)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略) (3)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略)】(略)号、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执行苏建建管【(略)】(略)号文,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略)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略)】(略)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苏建招办[(略)]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管理处在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详见附表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略)年(略)月10日至2(略)年11月17日。 4.2获取方式:(略)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5年11月21日09时(略)分(北京时间)。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if !supportLists]6、[endif]资格审查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 [if !supportLists]7、[endif]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投标人资格业绩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略)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略)%、(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略)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略)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略)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略)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略)%、(略)%、(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略)%、(略)%、(略)%、(略)%、(略)%)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包含G1、G2去除的数量),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略)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规字[(略)]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略)]7号)文件规定:(略) 7.3投标报价((略)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 方法二:(略) Q1取值范围为:(略) K1取值范围为:(略)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略) 集中建设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if !supportLists](略)、[endif]其他注意事项 (略).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正副本均含综合单价分析表-(略))以及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介质要求为U 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且能正常读取)。纸质投标文件为上传系统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标书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投标人需存档的请另行准备。 (略).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略).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略).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略)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略)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略)-(略) (略)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略) (略)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略)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略)(微信同号) (略)(微信同号) (略)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略)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略) (略) (略) | 移动CA数字证书 (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略) E(略) |
附表: 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序号 | 人员姓名/企业名称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杨新利 | (略)xxxxxxxxxxx(略) | 2 | 汪保清 | (略)xxxxxxxxxxx(略) | 3 | 王雪莹 | (略)xxxxxxxxxxx(略) | 4 | 张元祥 | (略)xxxxxxxxxxx(略) | 5 | 连云港市致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略)Q | 6 | 连云港金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略)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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