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一批医疗器械进行维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维修服务商前来报名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内容:
序号 | 医疗器械(设备)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 | 预算总价 (元) |
1 | 椎间孔镜及导光束 | 1 | 把/套 | (略) | (略) |
2 | 椎间孔镜 | 1 | 把/套 | (略) | (略) |
二、项目要求
1.合同生效后5日内,须完成全部维修并送达院方指定地址且达到良好使用标准(以院方认定的意见为准);逾期每日按合同金额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3日视为违约。
2.维修须符合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并达到原厂技术规范。
3.所用配件须为合格正品,维修后设备性能达到良好使用状态,并提供不少于6个月质保期(质保期内非人为故障免费返修,且按报修日至返修修复并重新验收合格期间实际天数的3倍延长质保期)。
4.维修后须经院方现场测试,满足临床使用要求并经院方签署验收合格文件,方视为实际交付使用。
5.维修过程需接受院方监督,维修记录等相关资料须一并提交,作为验收依据。
6.质保期内设备出现故障,供应商技术人员须在报修后3小时内响应并到场对接维修,(略)小时内完成修复(特殊情况需提供书面说明并得到院方的认可)。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公司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维修相关范围。
2.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福建省内三甲医院同类型器械/设备维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否则报价无效。若开标后经举报查实,报价供应商在开标前已存在上述行为且刻意隐瞒,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相关企业及人员列入黑名单。
四、参与投标资料
1.资格预审文件(1份,无需密封):(略)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医疗器械维修或医疗设备维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近3年内与本项目相符的同类型器械/设备维修项目合同复印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院方可要求提供原件核查);
(3)履约承诺书(需逐字逐句包含以下①②③项内容,不得修改或产生歧义):(略)
2.报价文件(1份,密封提交):(略)
五、现场踏勘说明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供应商如有需要,可与医疗装备科联系。
六、公示时间
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资料提交方式
由投标人本人送达医院指定地点。
八、投标资料送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普贤路(略)号泉州市正骨医院北峰院区5号楼8楼医疗装备科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王先生(医疗装备科),联系电话:(略)
十、投标资料送达截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次日第6个工作日当日(略):(略)
十一、开标说明
本次采购采用远程开标方式,报价供应商无需参加现场开标。
十二、评标方法
分项报价均不得高于对应分项预算单价,以合计报价总价最低者中标。
十三、特别说明
1.所有提交文件、材料的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收到的投标资料,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2.第四点第1小点第(3)项要求的履约承诺书,需完全复制①②③项全部内容作为承诺内容,任何修改或院方认为存在歧义的,均认定为不符合要求,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损害其合法权益的,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监督电话:(略)
十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略)
泉州市正骨医院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