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略)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给予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2、**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略)〕(略)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略)
2、标包划分:(略)
3、资金来源:(略)
4、服务期限:(略)
5、质量要求:(略)
6、服务地点:(略)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略)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不需提供);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略)
2、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和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项目检验的相关资质认定(CATL)。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略)〕(略) 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由评审小组在评审结束前通过评审系统在线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一个投标企业只可投报一个标包,重复投报按废标处理。
七、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事项: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谈判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温馨提醒:(略)
https:(略)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略)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