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之荷花塘路(灵峰北路至阳光大道)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交易公告
1.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安吉县开发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之荷花塘路(灵峰北路至阳光大道)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发包人为安吉两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交易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浙江省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核准,该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交易。本次交易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交易成交人。
2.本工程交易控制价为:(略)
3.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项目规模:(略)
交易范围:(略)
4.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交易申请人资质要求:(略)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略)
注:(略)
(2)交易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交易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至交易截止日前三年内,交易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至交易截止日前三年内,交易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未因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5.资格审查方式:(略)
6.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及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与程序
(1)交易报名时间与程序:(略)(略)5年11 月11日9:(略)5年11月(略)日(略):(略)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http:(略)
(2)交易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与程序:(略)
7.交易申请文件的递交
交易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5年11月(略)日14时(略) 分,地点为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略)号)1(略)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易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所有交易申请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交易会议(委托代理的,还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并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与报名时相同);并在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交易申请人未派上述人员和携带上述原件出席交易会议或应出席的人员未能准时出席交易会议或交易保证金无法自动关联项目将导致交易现场保证金显示未缴纳,则视为该交易人自动撤回其交易申请文件,放弃交易。
注:(略)
8.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
(略)。
9.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略) 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