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1和包2
1.磋商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相关规定;
2.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截止时间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人员(不超过(略)周岁)提供退休证明。
3.对磋商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略)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说明:(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