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1.供应商须具有:(略)
2.供应商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1.集中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现场勘察:(略)
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略)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略)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6)进口产品政策、(7)投标担保政策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if !supportLists]6.[endif]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