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略)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3.现场勘察及答疑:(略)
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供应商诚信档案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2)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拟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a.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新用户注册界面,自行设置账号、 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注册页信息,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b.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下载打印;
c.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
(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 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8.供应商应登陆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9.供应商应办理南京市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详见:(略)
(略)、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或质疑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评审过程、中标结果的询问或质疑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