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磋商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略)号相关规定;
2.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 (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人员(不超过(略)周岁)提供退休证明。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1.供应商应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入库、办理CA及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网上投标参与、下载采购文件、标书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开评标。技术服务联系电话:(略)
(1)登录http:(略)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2.本次采购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递交的响应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