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生态科技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南京洲岛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将自有产权房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红星街(略)-1号洲岛家园邻里中心二楼2F-(略)号房屋,面积(略)㎡,租金底价:(略)
二、承租人条件:
1、承租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自然人资格;独立法人须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无不良信誉记录,近三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自然人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经济实力,无不良记录并不得存在与租赁物使用业务禁止之情形。
2、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使用房屋,不得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不得进行其他对该地块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生产经营。
3、承租人若在租赁期间对房屋装修改造,需要事先将方案交出租方审定同意后再施工,施工时不得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
4、房屋租赁期间内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得使用燃气、煤炉等明火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房屋内的设施(水、电、消防等)结构,如需装潢,须提前告知招租方。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招租房屋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房屋。
6、承租人自行就物业情况与办理证照、消防等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
7、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租赁合同为准。
三、招租约定:
1、本招租房屋按现状出租,租赁期五年,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两年逐年递增5%。
2、招租底价:(略)
3、租金收取:(略)
4、免租期:(略)
5、招租方式:(略)
6、业态要求:(略)
7、本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本次招租。
8、承租人需缴纳两个月租金标准的费用,作为租赁保证金。租期届满后无息退还。
9、承租人如遇“(略)”投诉或邻里纠纷,自行妥善解决。
(略)、承租人须与招租人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有违反上述任何约定或提供(附件一)虚假信息,我司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并收回房屋。
四、报名事项:
1、个人竞租需提供:(略)
2、单位和组织竞租需提供:(略)
3、报名时间:(略)
4、报名地址:(略)
联系人:(略)
报名内容:(略)
接受投诉的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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