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涉及秦都区马庄街道办小雅村、西正洪村、东正洪村、天阁村、马庄村、七结村、直堡村、贾村、三合村,拟征收土地面积(略).(略)公顷。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征地批准文件为主。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福银高速公路西安至永寿段改扩建工程》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第二类建设活动,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公告期限
本次拟征收土地公告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由区政府委托马庄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以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马庄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秦都区马庄街道办事处和小雅村、西正洪村、东正洪村、天阁村、马庄村、七结村、直堡村、贾村、三合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在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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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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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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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