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
关于坛同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环境卫生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相关村(居)的意愿,对(略)个村(居)(坛子坝居委会除外)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进行集中发包购买服务,现公布坛同镇农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购买服务范围和时间
1、服务范围及要求:(略)
2、服务时间:(略)
二、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本次购买服务总价(略)元(大写:(略)
2、资金来源:(略)
3、支付方式:(略)
三、服务承包方式及运行模式
该服务项目实行总价包干制,运输车辆由购买服务方提供专用车辆。车辆日常运行费用由中选方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费、劳务报酬及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管理费、车辆运行费用(含燃油费、保养费、洗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年检费、车辆违章处罚款、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应急检查、劳务人员服装、环卫设施设备维护及维修、清扫工具、防暑降温药品费,重大活动实施的突击清运产生的费用、相关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安全责任由服务承包方自行负责。
四、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环境卫生运输车辆驾驶的相关证件(驾驶B1照及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
4、具有连续三年从事垃圾清运相关工作经验。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地点:(略)
联系电话:(略)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5)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6)符合条件的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连续三年从事垃圾清运相关工作的佐证资料。
4、报名期满后,潜在竞选人不足3人时,另行确定购买服务公告事宜,并予以公告。
5、拒绝联合体竞选,中选人严禁分包转包。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缴为项目承包价的5%,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略)
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后,由项目承包方提出申请,携履约保证金原始票据至坛同镇人民政府,在一个月内原路径退还(不计息)。
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项目承包价的5%,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人民币:(略)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满后,凭本服务项目“农民工工资结清承诺书”,由项目承包方申请,在一个月内原路径退还(不计息)。
公告未尽事宜,由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详情请咨询邻水县坛同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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