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准东煤矿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工程设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略)
一期工程为一套一级破碎站,利用移设后的原1号破碎站(生产能力(略)t/h),破碎站卸煤平台位于采场东帮+(略)水平已揭露煤层底板,距离第二套原煤提升系统向南约(略)m处;工艺为经一级破碎站破碎后的原煤通过带式输送机、转载站运输至第二套系统的破碎车间。
二期工程为一套一级破碎站,利用移设后的原2号破碎站(生产能力(略)t/h),破碎站卸煤平台于采场东帮地表,距离第二套原煤提升系向南约(略)m处;工艺为经一级破碎站破碎后的原煤通过带式输送机、转载站运输至一期工程搭接点。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略)
本项目分为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工程一期设计,第三套采场原煤破碎提升运输系统工程二期设计。具体包括不限于:(略)
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略)
报属地政府规建局等相关部门完成设计图纸审查,取得施工图(含消防)审查合格证。
2.1.3服务期:(略)
2.1.4项目地点:(略)
2.2 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略)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略)
【3】业绩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2)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担任年产(略)万吨/年及以上的露天煤矿设计或煤矿地面生产系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设总或设计负责人)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或设总或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产能,用户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体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略)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略)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略)-(略)-(略)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