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日喀则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交货期:(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财库〔(略)〕(略)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投标人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略)
3、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略)分钟内完成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未及时解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次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和《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本项目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该公告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为(略)万以上的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第八条要求超过(略)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略)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略)%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略)%,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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