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略)年、(略)年、(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报告。 |
注:(略) 2、“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以投标人所附最近一年度((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注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 3、证明材料应附:(略)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
注:(略) 2、提供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或完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网页截图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略)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给定的内容及公告内容填写。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相应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安全员 | 1 | 具备相应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略)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 / | / | / | / | / | / | / |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