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略)](略)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略)]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
((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略)]5号);
((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本项目电子化交易平台实行的政府采购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经编标工具生成导出的响应文件纸质版四套,确保与线上电子版文件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