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投标人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注:(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略)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略)
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投标人按《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3.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略)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略)
(4)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 --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