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DC(略)V电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DC(略)V电缆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略)%+(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工程DC(略)V电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5号线一期工程概况
5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略).(略)km,共设置车站(略)座,全部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约为1.(略)km。车辆采用B型车6辆编组,最高时速(略)km/h,采用DC(略)V架空接触网受电,隧道内采用刚性悬挂方式,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全线设置2座主变电所。
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采用集中式(略)kV/(略)kV两级电压供电,牵引、动力照明混合网络供电方式。正线设(略)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分别位于宫北路站、红旗南大街站、红旗桥站、建国路站、友谊公园站、和平西路站、市庄站、解放大街站、体育北大街站、谈固北大街站;设9座降压变电所,分别位于新石北路站、裕华西路站、和平医院站、合作路站、火车北站、建和桥站、北新街站、名门街站、光华路站。车辆段设置1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车辆段运用库、综合楼各设置1座跟随所,全线共计2座。
5号线一期工程新建红旗南大街主所同时利用2号线建北主所为本工程供电。牵引网采用DC(略)V架空接触网供电,走行轨回流。地下线路均采用架空刚性接触网;出入段线的地面段、试车线采用全补偿简单链型悬挂接触网(双承双导);用于悬挂分段绝缘器的渡线采用全补偿简单链型悬挂接触网(单承单导);车辆段内其它线路采用有补偿弹性简单悬挂接触网。
(2)6号线一期工程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位于城市中部及东部,为线网中连接主城区与东部新城副中心的加密线,串联了东二环居住区、天山海世界商圈及东部产业新区等客流集散点,一期工程东部新区段与1号线正定片区段共同支撑南北向辅轴,为复兴大街以东产业带提供了完善的轨道交通服务。
线路西起东二环与槐中路交口东侧,沿槐中路向东敷设,下穿复兴大街至裕华路,后向东敷设,经过天山南大街,至昆仑大街转向南,沿昆仑大街向南敷设,经过湘江道、槐安路、学苑路、金沙江路、延河路、仓丰东路、仓盛东路、仓宁东路,至南三环路,到达本期工程终点。
6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略).(略)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在留村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二十里铺站和珠江大道站与规划9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约为1.(略)km,最大站间距3.(略)km,为二十里铺站至留村站,最小站间距0.(略)km,为仓宁东路站至东佐路站。
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初期4辆编组,近期4辆及6辆编组混跑,远期6辆编组,最高时速(略)km/h。一期工程设东佐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裕华路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采用(略)kV/(略)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中压供电网络采用牵引和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牵引网采用(略)V架空接触网授电,走行轨回流方式。正线车站共设置6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3座降压变电所、1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车辆段设置1座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和2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其中在留村站设置1座二级电源开闭所,与车站变电所共建。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招标范围
包括5号线一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所有的DC(略)V电缆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技术文件)。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交货期
计划供货时间:(略)
2.6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目的地,投标人负责卸货。
2.7 质保期
自初期运营之日起(略)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所投DC(略)V电缆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所投DC(略)V电缆均须具有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文件)”技术要求的第三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略)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初期(试)运营或已运营轨道交通工程的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略)万元的DC(略)V电缆的供货业绩。
注:(略)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略)
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 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财务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略)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