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金城民营工业区厂房(略)#楼屋面防水修缮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村财政支出,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略)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工期要求:(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略)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略)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略)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福建榕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五一北路(略)号新侨联广场A座(略)层(略)-(略)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略)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略)
6.4名称:(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7.2.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工程款支付方式:(略)
9.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略)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