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六合区(略)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骁骑路8号中南智谷产业园区B2栋3单元(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
(1)六合区(略)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班((略)人),最高限价(略).1万元。
(2)六合区(略)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略)人),最高限价(略).2万元。
(3)六合区(略)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略)人),最高限价(略).2万元。
(4)六合区(略)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略)人),最高限价(略).2万元。
以上共计4个标段,共计(略).7万元。
服务期:(略)
项目概况:(略)
(1)六合区(略)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班。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强化实操实训、作业演练和安全生产教育。面向专业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重点围绕机械化措施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点环节,开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技术技能培训。
(2)六合区(略)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核心内容,组织实施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培育“新农匠”。
(3)六合区(略)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人才需求,突出“农业+”新产业,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全面提升带头人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增强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能力,重点培育“新农创”和“新农商”。
(4)六合区(略)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立足乡村建设、治理、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开展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育,提高村民参与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积极性和能力水平,重点培育“新农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提供(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2)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3)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略)](略)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https:(略)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略)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磋商文件相应份数:(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略)
2.公告期限:(略)
3.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六合区农业农村局”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略)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略)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